1
生产标准
Standard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- 技术实力 - 生产标准
生产标准
牌号、状态牌号
状态
6060、6063T5、T6、T66
6005、6063A、6463、6463AT5、T6
6061T4、T6
标准编号GB/T 5237.1-2017
基材质量基材用的铸锭质量应符合YS/T67的规定。
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 5237.1的规定
力学性能室温纵向拉伸试验方法按GB/T16865的规定进行;维氏硬度试验方法按GB/T4340.1的规定进行;韦氏硬度试验方法按YS/T420的规定进行。
化学成分化学成分应符合GB/T3190的规定。
要求

1.基材表面应整洁,不允许有裂纹、起皮、腐蚀和气泡等缺陷存在。

2.基材表面上允许有轻微的压坑、碰伤、擦伤存在,其允许深度见表1;模具挤压痕的深度见表2.装饰面应在图样中注明,未注明时按非装饰面执行。

3.基材端头允许有因锯切产生的局部变形,其纵向长度不应超过10mm。

表1 基材表面缺陷允许深度

状态陷允许深度/mm
装饰面非装饰面
T5≤0.03
≤0.07
T4、T6、T66
≤0.06≤0.10


表2 模具挤压痕的允许深度

牌号模具挤压深度/mm
6005、6061≤0.06
6060、6063、6063A、6463、6463A≤0.03
牌号、状态牌号、状态应符合GB/T 5237.1的规定
标准编号GB5237.2-2017
基材质量基材质量应符合GB/T5237.1的规定
尺寸允许偏差尺寸偏差(包括膜层在内)应符合GB/T5237.1的规定
力学性能力学性能应符合GB/T5237.1的规定
化学成分化学成分应符合GB/T5237.1的规定
氧化膜质量
 平均膜厚最小局部膜厚CASS试验落砂实验
磨耗系数
封孔
AA10级≥10μm≥8μm≥9级≥300g/μm≤30mg/dm2
AA15级≥15μm≥12μm≥9级≥300g/μm≤30mg/dm2
AA20级≥20μm≥16μm≥9级≥300g/μm≤30mg/dm2
AA25级≥25μm≥20μm≥9级≥300g/μm≤30mg/dm2
外观质量型材表面不准许有电购伤、膜层脱鑫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和距型材端头80mm以内允许局部无膜
牌号、状态

牌号、状态应符合GB/T 5237.1的规定

标准编号

GB5237.3-2017

基材质量

基材质量应符合GB/T5237.1的规定

尺寸允许偏差

尺寸偏差(含复合膜)应符合GB/T5237.1的规定

力学性能

力学性能应符合GB/T5237.1的规定

化学成分

化学成分应符合GB/T5237.1的规定

复合膜质量
 膜厚级别ABS
阳极氧化膜局部膜厚≥9μm≥9μm≥6μm
漆膜局部膜厚≥12μm≥7μm≥15μm
复合膜局部膜厚≥21μm≥16μm≥21μm
漆膜硬度≥3H≥3H≥3H
漆膜干附着性0级0级0级
漆膜湿附着性0级0级0级
耐沸水性0级0级0级
落砂试验落砂量≥3300g
喷磨试验喷磨时间≥35S
耐盐酸性

复合膜无气泡或其他明显变化

耐碱性≥9.5级≥9.5级≥9.5级
耐砂浆性复合膜无脱落或其他明显变化
耐溶剂性不露出基材
耐洗涤剂性复合膜无起泡、脱落或其他明显变化
耐湿热性复合膜表面的综合破坏等级应达到1级
AASS试验≥9.5级≥9.5级≥9.5级
CASS试验≥9.5级≥9.5级≥9.5级
外观质量涂漆前型材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/T5237.2的有关规定。涂漆后的漆膜应均匀、整洁、不准许有皱纹、裂纹、气泡、流痕、夹杂物、发粘和漆膜脱落等影响使用的缺陷。但在型材端头80mm范围内允许局部无膜
牌号、状态

牌号、状态应符合GB/T 5237.1的规定

标准编号

GB5237.4-2017

基材质量

基材质量应符合GB/T5237.1的规定

尺寸允许偏差

型材去掉膜层后,尺寸偏差应符合GB/T5237.1的规定。

力学性能

力学性能应符合GB/T5237.1的规定

化学成分

化学成分应符合GB/T5237.1的规定

要求

颜色和色差
膜层颜色应与供需双方商定的样板基本一致。当使用色差仪测定时,单色膜层与样板间的色差△Eab·≤1.5,同一批(指交货批)型材之问的色差△Eab·≤1.5。

涂层厚度
装饰面上的膜层局部厚度应小于40μm,平均膜厚宜控制在60μm~120μm

压痕硬度
经压痕硬度试验,膜层抗压痕性应不小于80

附着性
膜层的干附着性、湿附着性和沸水附着性应达到0级

耐冲击性
Ⅰ级膜层性能的试板膜层经冲击试验后,膜层应无开裂或脱落现象。
Ⅱ级膜层性能和Ⅲ级膜层性能的试板膜层经冲击试验后允许有轻微开裂现象,但采用黏着力大于10N/25mm的粘胶带”进一步检验时,膜层表面应无粘落现象

抗杯突性
级膜层性能的试板膜层经抗杯突试验后,应无开裂或脱落现象。
Ⅱ级膜层性能和Ⅲ级膜层性能的试板膜层经抗杯突试验后允许有轻微开裂现象,但采用黏着力大于10N/25mm的粘胶带进一步检验时,膜层表面应无粘落现象。

抗弯曲性
级膜层性能的试板膜层经抗弯曲试验,应无开裂或脱落现象。
Ⅱ级膜层性能和Ⅲ级膜层性能的试板膜层经抗弯曲试验后允许有轻微开裂现象,但采用黏着力大于10N/25mm的粘胶带进一步检验时,膜层表面应无粘落现象。

耐沸水性
膜层应无脱落、起皱等现象,但允许目视可见的,极分散的非常微小的气泡存在,附着性应达到0级。

耐磨性
经落砂试验,磨耗系数应不小于0.8L/um

耐盐酸性
经耐盐酸试验后,膜层表面应无气泡或其他明显变化

耐砂浆性
膜层表面无脱落或其他明显变化

耐溶剂性
3级或4级

耐洗涤剂性
经耐洗涤剂试验后,膜层表面应无起泡、脱落或其他明显变化

耐湿热性
膜层表面的综合破坏等级应达到1级

耐盐雾性

经盐雾腐蚀试验后,划线两侧膜下单边渗透腐蚀宽度不超过4mm,划线两侧4mm以外部分的膜层应无起泡、脱落或其他明显变化。

外观质量
型材装饰面上的膜层应平滑、均匀,允许有轻微的桔皮现象,不准许有皱纹、流痕、鼓泡、裂纹等影响使用的缺陷。

牌号、状态

牌号、状态应符合GB/T 5237.1的规定

标准编号

GB5237.5-2017

基材质量

基材质量应符合GB/T5237.1的规定

尺寸允许偏差

型材去掉膜层后,尺寸偏差应符合GB/T5237.1的规定。

力学性能

力学性能应符合GB/T5237.1的规定

化学成分

化学成分应符合GB/T5237.1的规定

要求

颜色和色差
膜层颜色应与供需双方商定的样板基本一致。当使用色差仪测定时,单色膜层与样板间的色差△Eab*≤1.5,同一批(指交货批)型材之问的色差△Eab*≤1.5

涂层厚度
二涂层:平均膜厚≥30μm,局部膜厚≥25μm

三涂层:平均膜厚≥40μm,局部膜厚≥34μm

四涂层:平均膜厚≥65μm,局部膜厚≥55μm

压痕硬度
经铅笔划痕试验,膜层硬度应不小于1H

附着性
膜层的干附着性、湿附着性和沸水附着性应达到0级

耐冲击性
经耐冲击试验后,膜层允许有微小裂纹,但粘带上不准有粘落的膜层

耐沸水性
膜层应无脱落、起皱、起泡、失光、失色等现象,附着性应达到0级。

耐磨性
经落砂试验,磨耗系数应不小于1.6L/um。

耐盐酸性
经耐盐酸试验后,膜层表面应无气泡或其他明显变化

耐硝酸性
经耐硝酸试验后,单色膜层的色差值△Eab*≤5.0

耐砂浆性
膜层表面无脱落或其他明显变化

耐溶剂性
经耐溶剂性试验后,膜层表面应无脱落或其他明显变化

耐洗涤剂性
经耐洗涤剂试验后,膜层表面应无起泡、脱落或其他明显变化

耐湿热性
膜层表面的综合破坏等级应达到1级

耐盐雾性
经落砂试验,磨耗系数应不小于1.6L/um

外观质量
经盐雾腐蚀试验后,划线两侧膜下单边渗透腐蚀宽度不超过2.0mm,划线两侧2.0mm以外部分的膜层不应有腐蚀现象。

牌号、状态

牌号、状态应符合GB/T 5237.1的规定

标准编号

GB5237.6-2017

基材质量

型材质量应符合GB/T 5237.1~GB/T 5237.5的规定

尺寸允许偏差

隔热型材尺寸(除隔热材料壁厚及空腔尺寸外)偏差应符合GB/T 5237.1的规定

力学性能

力学性能应符合GB/T 5237.1的规定

化学成分

化学成分应符合GB/T5237.1的规定

要求铝合金膜层性能应符合GB/T 5237.1~GB/T 5237.5中相应的规定
隔热型材复合性能

隔热型材传热系数

传热系数级别传热系数 W/(m2·K)
>0.4
>3.2~4.0
2.5~3.2
<2.5

穿条型材

性能项目试验温度℃标准要求
室温纵向抗剪特征值23±2≥24N/mm
低温纵向抗剪特征值-30±2≥24N/mm
高温纵向抗剪特征值80±2≥24N/mm
室温横向抗拉特征值23±2≥24N/mm

浇注型材

性能项目试验温度℃标准要求
室温纵向抗剪特征值23±2≥24N/mm
低温纵向抗剪特征值-30±2≥24N/mm
高温纵向抗剪特征值70±2≥24N/mm
室温横向抗拉特征值23±2≥24N/mm
低温横向抗拉特征值-30±2≥24N/mm
高温横向抗拉特征值70±2≥24N/mm
外观质量

1.铝合金型材表面质量应符合GB/T 5237.1~GB/T 5237.5中相应的规定;

2.穿条型材复合部位的铝合金型材膜层允许有轻微裂纹,但不允许铝基材有裂纹;

3.浇注型材的隔热材料表面应光滑、色泽均匀,金属连接桥切口处应规则、平整;

华昌铝业公众号